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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笑积分计划第13期
 
  积分计划综述

  武汉万客会“欢笑传递你我他积分计划”简称 “欢笑积分计划”,是万客会为全体会员量身定制的一套积分奖励制度。欢笑积分计划以每3个月为一个积分期,在每个积分期内,万客会将推出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积分活动,会员参加相应活动即可获取不同额度的欢笑积分,并在积分期结束后依据规则兑付丰盛的现金(实物)与精神双重奖励。

  武汉万客会自2003年推出欢笑积分计划以来,已经实施12期,众多会员通过积分计划获得了精神与物质的回赠,与亲朋挚友共同分享收获的喜悦,品尝生活的美妙。

武汉万客会欢笑积分计划 第13期 简明看板
实施对象  武汉万客会全体会员
实施期限  2008年1月31日-2008年3月31日
 
  如何获取积分

  在08年第一季(总期第13期)欢笑积分计划中,会员可以通过以下4种主要方式获得积分:

积分类型 积分项目 积分标准 积分说明
常规积分 活动参与 2分/次起
参见第13期欢笑积分期内万客会组织各种活动之活动通知
杂志投稿 5分/稿
有效投稿,获得刊发后稿费另计
友情参与 50分/次起
为万客会提供帮助,如期刊友情编辑、活动嘉宾主持等
网上积分 激活个人帐号 2分/人
上访http://wh.vanke.com,激活会员专有服务帐号
论坛发贴 1分/5贴
凭网上社区帐号登录论坛并有效发贴
论坛回帖 1分/10贴
凭网上社区帐号登录论坛并有效回贴
升级精华贴 2分/贴
有效发贴并被版主升级为精华贴
宝宝日记 1分/5篇
访问网上社区宝宝日记专区,创建有效宝宝日记
其它网上积分 -
具体参见会员社区网站及论坛相关规定
社区环保 废旧电池回收 1分/5节
交至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已入住)或销售大厅前台(未入住)并有效登记房号、业主名称等相关信息;不计小数;每月最后一天进行结算和网上录入公示;
推荐他人
购房积分
普通会员 5分/1万元
成功推荐亲朋好友购房(需按积分计划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为有效,具体参见表后重要提示相关内容),并全款到帐。积分核算标准按购房实际成交价款计算。普通会员推荐购房需在取得会籍1个月之后方可获得积分。
VIP会员 10分/1万元
金卡会员
 
08新年欢笑积分增值计划
  “礼”贺08,“筑”福新年。2007年12月30日-2008年2月29日,会员朋友推荐他人购买武汉万科房产,可依08年第一季度积分标准获取3倍欢笑积分! 还犹豫什么?赶快行动,与亲朋好友一起分享新年欢乐吧! 温馨提示:
  • 3倍积分活动仅针对在2007年12月30日-2008年2月29日期间认购(以签订《认购书》为标准)并依据规定按时签约的商品房单位;
  • 自2008年1月1日起,金卡会员(VIP会员)、普通会员的推荐购房积分额度分别调整为10分/1万元及5分/1万元。3倍积分活动在此基础上实施;
  • 活动举例:金卡会员A在2008年1月10日推荐亲友购买1套武汉万科房产,实际成交价款为70万,则可总计获取70×10×3=2100分的万客会欢笑积分;
重要提示:

  推荐亲友购房,您除了进行必要的介绍、推荐,还须完成一些简单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方可被确认为有效,包括:

第一步 首次来访申明推荐关系
您所推荐之亲友在首次来访万科项目时须主动向销售接待人员说明推荐关系;
第二步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拓印推荐人会员卡卡号,签署推荐证明
您及您所推荐之亲友须在与万科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共同签署《会员推荐(自购)积分证明》(事后补签无效),并拓印您所持万客会会员卡卡号;
第三步
接受万客会工作人员的电话核查
为确认推荐的有效性,万客会将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期间请注意保证您在万客会登记之各种电话号码准确有效
 
  如何兑付积分
随着积分不断积累,无论您处于哪个会员级别,万客会都将按照“1分=1元(人民币)”的兑付标准,将您的积分兑付为实物或现金奖励,具体兑付方式参加下表
步骤1 全年任意时间 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获知自己本期积分计划的最终活跃积分额度
当活跃积分(未兑付)额度……
 活跃积分>=50  活跃积分<50
步骤2 全年任意时间
登陆网上积分查询系统(http://wh.vanke.com),启动网上兑付申请流程,向万客会提供会员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未达起兑分值,积分将保留在数据库中与后期积分持续累加,直至达起兑分值
步骤3 每年4次,分别为1、 4、7、10月月末一天 武汉万客会统一进行银行卡转帐
步骤4 转帐完成后48小时 会员在登记银行卡中查收积分奖励
 
  温馨提示

  • 武汉万科欢笑积分计划仅针对武汉万客会会员有效;
  • 每积分季内,网上活动积分50分封顶(例如1-3月会员获取网上积分总额不超过50分);
  • 每积分季内,电池回收积分5分封顶(例如1-3月会员提交61节电池,该项积分额度为5分满分),1季度内不满5节,按5节计,超过5节后,积分统计不计小数(舍去);
  • 各期积分规则有所差异,第13期积分计划仅针对本期积分活动有效,往期积分计划(1-12期)之规则不带入本期实施;
  • VIP会员、金卡会员自购(含直系亲属购买)武汉万科房产享受会员权益优惠(具体参见“会员权益”部分内容),不再参加“欢笑积分计划”、核算积分;
  • 除特别说明外,“欢笑积分计划”之积分与优惠不与其它各种优惠同时享受;
  • 积分不可转让;
  • 本积分计划所指“购房”行为,均指武汉万客会会员个体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从武汉万科购买在售住宅和商铺(不含车位),不包括三级市场交易(二手房交易);
  • 团体购房、大客户单位购房(已享受相应折扣)不参加“欢笑积分计划”;
  • 推荐入会与推荐购房的行为须在特定流程下办理方可确认为有效,请在参与此类积分活动前详细阅读本手册相关说明。如仍有不明,欢迎随时电话咨询武汉万客会工作人员;
  • 万客会有权对积分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对于核查“不实”之情况,万客会有权取消相关积分,情节严重时,万客会有权终止相关会员会籍;
  • 当会员自购万科房产或推荐购买万科房产发生换、退等交易变更时,原所办积分手续即时作废;
  • 购房实际成交价款核算积分时,万位取整,千位及以下房款统一舍弃(如358888元取整后为35万);
  • 由“1分=1元”公式换算得到的奖金总额均为含税金额,万客会在兑付奖励时须代扣代缴获奖人个人所得税;
  • 未兑付之积分长期有效,万客会会员可在全年任意时间登陆网上会员积分查询系统,查询积分并就已审核积分提交网上兑付申请;
  • 万客会每年进行4次积分集中核算与兑付工作(1月、 4月、7月、10月),其中,积分核算工作安排在1-10号,积分兑付转帐工作安排在月末最后一天;
  • 如您要在以上4次转帐时间中的任意一次进行积分兑付,须最晚在该次积分转帐日期到达前10天提交兑付申请(例如您希望在10月31日的集中转帐时间兑付自己的现有活跃积分,则须最晚在10月20日前在网上提交兑付申请);
  • 积分奖励起兑分值为50分,未达起兑分值前,万客会不办理兑付手续,未达起兑分值积分可与未来所获积分进行累加(1-5期积分不具有延续性,积分期结束后自动清零);
  • 对于未达起兑分值的会员,万客会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以实物礼品派送、抽奖等形式进行积分兑付,具体兑付时间与兑付方式参见武汉万科客户俱乐部网站相关通知;
  • 万客会积分兑付的主要方式为银行卡现金转帐,武汉万客会推荐会员使用招商银行卡兑付积分,且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它银行卡转帐,如因特殊情况必需使用其它银行卡,则根据开户地不同,将产生2-10元的转帐手续费,该部分费用由获得积分奖励的会员承担;
  • 如获得积分奖励的会员确因困难无法提供银行卡号,可申请领取现金,具体办理时间另约定;
  • 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保留对整个积分活动及相关宣传资料的最终解释权;
  • 如对“欢笑积分计划”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武汉万客会,电话:027-824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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